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职业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冀人社字〔2022〕22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十九条措施的通知》(冀人社发〔2024〕20号)、《河北省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培训课时培训补贴标准(试行)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29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冀价行费〔2018〕86号)要求,现对沧州市运河区德雨职业培训学校2020年家政服务员第5期、2021年家政服务员第1期、14期、15期,沧州市运河区亚创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创业培训SYB第1期,沧州市运河区冀才职业培训学校2024年创业培训GYB第74期、75期,沧州市高新区华翔职业培训学校2023年无人机驾驶员第1-4期(详见附件),领取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1月2日。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2020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