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室内,经过首席仲裁员、法律援助律师及企业代表的多次协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同意支付孙某经济补偿金4万余元。当孙某父亲听到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时,多日以来埋藏在脸上的愁云一扫而光,油然露出满意的微笑,激动的与工作人员一一握手致意。
困境中的求助:劳动者权益亟待守护
近日,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大爷怀着忐忑的心情走进市仲裁院立案室,立案室工作人员热情进行了接待,并耐心询问老大爷的争议诉求,老大爷操着浓重的家乡话详细讲述了遭遇的劳动纠纷始末。原来,这位老大爷是劳动纠纷当事人孙某的父亲。孙某于2024年1月在工作中突发脑淤血生病住院,花费了大量的医疗费用,致使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孙某经长期医治依然无法完全康复,现处于生活不能自理状态。合同到期后,某公司与孙某终止了劳动关系。孙某的主要诉求是:请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孙某的父亲先前与某公司多次交涉协商未果。
多元有效化解:实现法理与情理的共赢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某公司代表坚持“经营困难、终止无过错”等客观理由,而孙某父亲则以“家庭比较困难、工作多年辛勤付出”为由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负责此案的首席仲裁员敏锐捕捉到双方的矛盾焦点,采取“背对背”调解策略,一方面向公司代表耐心宣讲《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规定,明确终止劳动关系除外条款的适用条件;一方面耐心安抚孙某父亲的情绪,全面分析调解与裁决结果的利弊,争取孙某父亲的理解与支持。法律援助律师则从专业角度为孙某父亲讲解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以及法律依据。最终,某公司代表在权衡利弊后,逐渐转变态度,表示愿意配合调解。经过多次调解会议,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某公司同意一次支付孙某4万余元经济补偿金,维护了双方和谐的劳动关系。
用好联动机制:让法律援助成为调解的“助推器”
考虑到孙某家庭经济困难且法律知识薄弱,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市仲裁院迅速启动法律援助联动机制,与市总工会积极沟通联系。市总工会了解到孙某的情况后,立即为孙其安排了法律援助律师为其代理此次仲裁案件。援助律师介入后,主动协助孙某父亲收集证据、梳理法律关系,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孙某的父亲在劳动纠纷得到圆满化解时眼眶泛红:“感谢市仲裁院和市总工会帮我讨回公道,让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人情是温暖的。”此案的成功化解,不仅是全市仲裁机构深化“仲裁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缩影,更是“枫桥经验”创新运用的实践检验,为有效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了样板。